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條件,獎勵30萬
獎勵30萬,華夏泰科小編認為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是指為鼓勵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職業(yè)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充分發(fā)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培養(yǎng)新型學徒制等方面的帶頭作用,遴選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相關的政策支持。以下是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工作,希望有所幫助。
(一)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獎勵: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財政對評選通過項目給予資助,原則上對每家工作室資助的建設項目不超過2個,并根據A、B、C三類建設項目或以該三類為主要內容的建設項目,分別按照10萬、20萬、30萬元三個檔次予以經費補助:
1.工作室建設項目類別
A類(10萬元):技藝創(chuàng)新培訓類、技藝傳承推廣類、技術標準開發(fā)類。
B類(20萬元):培訓資源建設類、技術成果轉化類。
C類(30萬元):技術革新類、技術攻關研發(fā)類。
2.經評審確定的建設項目,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在項目啟動階段先行撥付50%項目啟動經費。
3.在項目結束后,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達到預期目標的,再行撥付剩余50%補助經費。
4.項目經費主要用于工作室開展技能人才培養(yǎng)工作所必需的技能培訓、技術交流、師資培養(yǎng)進修、技術研發(fā)等支出。涉及固定資產項目標準的,要按照固定資產財務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登記造冊,統(tǒng)一管理。
5.嚴格實行項目管理,項目經費應單獨建賬,??顚S?,明確具體開支用途,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確保經費使用安全和效益。
(二)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獎勵:
各單位在初審的基礎上,于5月28日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報送至市職業(yè)能力建設指導中心,同時將電子版申報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三)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要求:
1. 技能大師工作室依托建設項目運行,建設項目要符合北京市總規(guī)要求和首都城市戰(zhàn)略定位,本年度評選將優(yōu)先選擇以新技術、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新模式為特征的建設項目。
2. 已取得“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含“北京市首席技師工作室”)稱號且領辦人和申報單位均未發(fā)生變化、領辦人與工作室所在單位勞動關系依然持續(xù)有效的,本次申報建設項目,只需提交建設項目申報書和工作計劃書,參加建設項目評審。其他未取得市級工作室稱號,且有意愿參與建設項目評審的,需提交全部評審材料,同時參加工作室和建設項目評審。
3. 已取得“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含“北京市首席技師工作室”)稱號的工作室,一年以上不開展工作或連續(xù)兩年未申報建設項目的,取消工作室稱號并收回銘牌,再次申報建設項目,按照“未取得市級工作室稱號”流程進行申報。
4. 申報工作按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區(qū)屬企業(yè)、外商獨資企業(yè)、非公企業(yè)、駐區(qū)中央單位等初審;市屬委辦局、總公司、企業(yè)集團負責所屬單位初審。
(四)北京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條件:
依托技藝精湛、貢獻突出的優(yōu)秀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工作室依托建設項目運行實施。工作室及其申報的建設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工作室基本條件
(1)技能大師的條件
技能大師作為工作室領辦人,應當具有高超技藝技能和一流業(yè)績水平,并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工作,原則上應取得技師及以上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在職在聘。重點從我市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北京市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能特殊津貼人員”、代表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賽項目中獲獎的“專家組長、教練組長、主教練”等優(yōu)秀高技能人才中產生,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社會重大突發(fā)事件中,發(fā)揮積極作用、做出突出貢獻,形成良好的社會影響力的可優(yōu)先考慮。工作室在項目建設期內,原則上不得更換領辦人。
(2)所在單位的條件
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擁有相關職業(yè)、崗位技能人才梯隊;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yǎng)、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長期、穩(wěn)定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工作條件;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室管理制度,能夠保證工作室建設項目正常有效運行;愿意承擔校企合作人才培養(yǎng)項目,或能夠提供技能人才培養(yǎng)、技藝傳承培訓、技術交流推廣等項目服務。
2.項目申報條件:
工作室申報的建設項目內容要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首都“四個中心”城市戰(zhàn)略定位,已列入北京產業(yè)禁限目錄范圍的項目不納入申報范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按照流程參加申報和評選:
(1)圍繞經濟社會發(fā)展和行業(yè)企業(yè)(領域)急需職業(yè),開展師帶徒、技藝傳承培訓活動,能切實帶動區(qū)域、行業(yè)企業(yè)技能人才培養(yǎng)的項目;
(2)圍繞技術工藝(服務)標準編制、工藝產品開發(fā)及其他技術技能培訓資源建設方面,對行業(yè)企業(yè)(領域)產品升級、技術進步、勞動生產率提高產生積極推動作用的項目;
(3)在工藝流程改進、技術技能革新、技藝攻關等方面,能切實解決現(xiàn)場工藝技術難題,并產生一定的項目產出或帶來一定效益的項目;
(4)在技藝展示、技術協(xié)作、技能研修、技能推廣交流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能夠推動首都產業(yè)升級和技術進步的項目;
(5) 其他合理、實用、可行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