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fā)2024年度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資助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現將《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印發(fā)2024年度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資助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見附件),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要求申報。
根據市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要求,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內外發(fā)明專利權和國際注冊商標權的單位和個人,具體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見附件。
二、我局負責受理、審核申報主體為南沙區(qū)的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電子證照所載地址為準)提交的申請材料,申報人在申報系統(tǒng)正確選擇對應的區(qū)知識產權局作為項目受理、審核單位,以免影響審查進度;
三、申報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上服務窗口”-“公共服務”(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進入“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區(qū)局審批)”欄目,選擇對應事項,點擊“立即辦理”,單位使用法人賬戶、個人使用個人賬戶登錄廣東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進入網上申報流程,不接受使用個人賬戶申報法人事項。
四、申報人須將申報材料原件掃描后按順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電子版,按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在申報系統(tǒng)中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申報材料電子版。
五、區(qū)知識產權局受理和審核申報材料。經審查須補正材料的,區(qū)知識產權局應當一次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應自接到補正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一次性補正,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六、申報人如不方便使用網上申報,也可帶齊申報材料,到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政策兌現窗口(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辦理。
七、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7:00時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廣州市南沙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