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22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整改”的市級研發(fā)平臺進行重新評價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市級研發(fā)平臺的動態(tài)管理,根據《關于組織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安科〔2022〕39號)要求,經過一年整改期后,現對2022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整改”的62家市級研發(fā)平臺(具體參加單位見附件1)進行重新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包括研發(fā)條件與能力、團隊規(guī)模與層次、研發(fā)產出與運行成效、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等整體建設情況,突出近三年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成長情況。
二、評價過程
(一)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通過“安陽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111.6.36.142:8082/)”進行申報,在線按照類別填寫績效評價總結報告書(見附件),上傳相關附件(見報告書內附件),并提交至單位管理員。單位管理員審核后提交至相應主管部門(單位)。
(二)主管部門在線審核報告書及證明材料,并在系統(tǒng)生成的項目匯總表上核實確認。
(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核、評價,出具相應結果。結果經相關程序研究并公示后,向社會公布。
三、有關要求
(一)主管部門指導所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準備所需材料,并對數據進行初步審核,填寫評價意見。各創(chuàng)新平臺負責人對所填數據真實性負責。
(二)出現以下情況將直接給予摘牌:
1.評價考核過程中出現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本次績效評價得分低于60分的;
2.依托單位沒有正常運營的;
3.經督促不按時提交評價資料的。
摘牌后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在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科技創(chuàng)新平臺和科技計劃項目。
四、報送時限
系統(tǒng)填報時間:2023年11月6日-11月17日,過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五、申報事項咨詢
(一)業(yè)務工作咨詢
市科技局平臺科 楊雪 0372-3665576
(二)網絡系統(tǒng)技術咨詢
安陽市科創(chuàng)中心 雷文利 0372-5961963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