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專利商用化資助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3-08-01 10:16:55
1.本市專利權人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之間所實施的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行為,且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上。
2.專利權人每一次專利權轉讓或專利實施許可行為可以提出一次資助申請。對于在一份專利技術交易合同中含有多項專利的,視為一次轉讓或許可行為。
3.依據北京市科委印發(fā)的《北京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科政發(fā)[2002]622號)中第11條關于“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登記機構辦理認定登記”的規(guī)定,專利轉讓、專利許可合同應在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技術合同登記處辦理合同登記手續(xù)。